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,这是有史以来的天经地义。(郭沫若《武则天》第四幕)
多行不义必自毙,天经地义,不容置疑。
多行不义必自毙,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最终是没有好结果的。
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,作恶多端的人必然没有好下场。
发战争财已是不义,更兼贪心!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。刘墉
奉劝你们一句,多行不义必自毙,如果现在撤兵我可以不追究。
19日,有黑客在临武县政府网上留言:“多行不义必自毙,致抢尸县长!”。(造句 网)
念你还算好汉,我可以不杀你,多行不义必自毙,你也好自为之!
哼,多行不义必自毙,还能是怎么回事?当然是报应呗!我看呐,一定是那孙子恶事做多了,受了圣罚!
刘备面色平静,毫无恚色,朗声以‘左传’答之道:“多行不义必自毙,子姑待之!”。
多行不义必自毙,因为罪恶累累,1951年11月20日,作恶多端的柳森严被枪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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