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仁弃义[jué rén qì yì] 绝、弃:放弃。指放弃世俗倡导的仁义,回复到人的本性。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。 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,绝仁弃义,民复孝德。”
1、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,不足。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思寡慾,绝学无忧。
2、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,不足。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思寡欲,绝学无忧。
3、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;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。故令有所属,见素抱朴少私寡欲。
4、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老子
5、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;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。
6、见惯登堂持象笏,绝仁弃义斩驺虞。
7、‘绝圣弃智,绝仁弃义,绝巧弃利,见素抱扑,少私寡欲’。
8、圣人云,‘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
9、第十九章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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